9月1日,农村宅基地“新规定”来了,四个禁止公布

星期二, 31 08月 2021

9月1日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重点关注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问题,尤其是在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方面,你们都清楚了吗?

从消息中能看出《条例》中包括四项禁令,将会对未来宅基地管理产生影响。这四项禁令分别为: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情况我国一直以来都非常的关注,官方还提出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宅基地是非常重要的,其不仅为农民提供了居住场所也是农民重要的财产,如何规范使用宅基地以及保障农民财产这是我国一直以来所关注的重点。之前我国相关规定中也明确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被城市子女继承的,不过主要拥有使用权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并不能随便买卖的,什么“一户一宅”也被提及了。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无论子女是否属于农村户口,均不影响子女享有宅基地上房屋的相关权益。

现在我国对于宅基地使用情况管理的非常严格,农民对于自己的宅基地有着绝对的权利,在规定的范围内“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农民只要是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宅基地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地方部门都无权强制要求农民进行宅基地流转。

不过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宅基地合法使用的情况下,大家都知道宅基地是不能随便买卖的,如果有人违规购买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等,上面提及的强制收回就会被触发。

不过我国对于农民宅基地的规模也进行了限制,就如上面提及的“一户一宅”原则,对于农民手中多的宅基地进行“处理”,就好比有的地区按照每户以及人口超出的范围进行收费。

对于想要放弃宅基地的农村居民我国也是允许的,并且是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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